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明白单
注册第四届个人会员(会员条件见“会员管理办法”)需要提交的材料:
1.《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第四届会员入会申请表》;
2. 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(电子版)
3. 个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扫描件各1份
4. 如有职称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提交扫描件
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
会员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
为了规范会员的发展,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促进我省心理咨询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,遵照省科协、省民政厅对协会职业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改革的指示精神,依据《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章程》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具备下列第1条,须同时具备下列第2-7条中的一条,可申请加入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成为会员:
1.承认协会章程,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,热爱协会,自愿申请加入协会,按规定缴纳会费,参加协会活动,支持协会工作;
2.已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、心理治疗师、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者;
3.已取得相关权威机构认定的心理健康辅导师、社区心理指导师等心理相关工作人员;
4.从事心理相关领域教学及研究的教师、专家、学者;
5.已经取得心理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者;
6.心理相关专业在校学生;
7.心理学、心理咨询专业爱好者。
二 、会籍管理
(一)分类管理原则
协会秉承竭力为会员服务的原则,进而建立人才梯次队伍,针对全体会员,以自愿为原则,实行分类管理。根据会员缴费方式的不同,分为A类会员(按届缴费)、B类会员(按年缴费)。
(二)会员会费标准
个人会员会费标准:首年缴纳200元,后四年免费。
(三)入会程序
1. 提交《河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第四届会员入会申请表》及其他材料;
2. 协会秘书处会员中心审核申请资料;
3. 收取会费;
4. 协会审批;
5. 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“会员证”并交至会员;
6.网站会员名录变更,邀请会员加入会员群。
(四)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其会员资格相应终止
1.申请退会的;
2.一年内不参加协会组织的任何活动的;
3.未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的;
4.违反协会章程,协会予以除名的;
5.会员资格终止后,协会收回其会员证并宣布会员证作废,在协会网站或公开媒体上予以公告。
三、会员权利
(一)A类会员权利:
1.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2.获得本会刊物、资料以及服务的优先权:(1)可参评“学术人才评价”。
3.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:(1)每年可免费参加1期会员之家主题沙龙;(2)每年可半价享受1期会员之家主题工作坊;(3)协会学术会议、论坛优享资格;(4)指定培训课程享受会员价格。
4.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5.对重大事项的表决权。
6.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(二)B类会员权利:
1.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2.获得本会刊物、资料以及服务的优先权:(1)可参评“学术人才评价”;(2)上报主讲工作坊,通过协会考察评估后做相应联动落实;(3)可参评“十佳讲师”、“十佳工作坊”;(4)优先享受见习机会。
3.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:(1)每年可免费参加4期会员之家主题沙龙;(2)每年可半价享受2期会员之家主题工作坊;(3)协会学术会议、论坛优享资格;(4)指定培训课程享受会员价格。
4.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5.对重大事项的表决权。
6.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四、会员义务
1.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。
2.维护本会合法权益,在各项活动中宣传协会,提高协会形象和美誉度。
3.热爱协会,遵守协会章程,积极参与协会工作。
4.接受协会领导,执行协会分配的任务。
5.接受协会的伦理管理。
6.按期缴纳会费,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。
7.向本会反映与心理咨询有关的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8.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协会秘书处所有。
五、考核原则
1.对协会工作的参与度;
2.对协会工作的支持度;
3.对协会工作的深入程度;
4.对协会的贡献。
六、附则
1.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;
2.本办法自协会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2021年11月10日